全球开店规则

卖家禁止的行为

卖家禁止的行为

(版本更新至2017年4月6日)
请以当地站点销售政策的原文为准,中文翻译仅限参考。
这些“禁止的卖家行为”旨在维护销售服务对于买家的安全性,以及对于销售商品及服务的卖家的公平性。如果卖家不遵守此政策的条款,则亚马逊可能会禁止其发布商品、暂停其对亚马逊工具和报告的使用和/或取消其销售权限。
注意: 本指南所介绍的相关政策是对您履行卖家协议或其他文件的其他义务的补充,并且不以任何方式对这些义务进行限制。

1. 使用多个卖家账户:禁止操作和持有多个卖家平台账户。如果您有合法的业务需要申请第二个账户,可申请政策豁免:
● 前往联系我们。
● 点击【我要开店】,然后依次选择【我的账户】和【其他账户问题】。
在您的申请中,请说明需要第二个账户的合法业务需求。要获得审批:
● 您的每个卖家平台账户必须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如果多个卖家平台账户使用位于同一区域的相同银行账户,则我们不会予以批准。如果您在不同区域(例如,北美和欧洲)销售商品,那么您的多个卖家平台账户只要通过亚马逊全球开店相关联,便可使用同一银行账户。
● 每个账户必须使用独立的电子邮件地址。
● 每个账户中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不同。
● 您的绩效指标必须出色。
如果您被限制销售部分或全部卖家自行配送商品,则可将这些商品的配送方式转换为亚马逊物流,然后继续发布这些商品。在“管理库存”页面中,您的库存中不允许发布为卖家自行配送的商品将在最左边一列中标以黄色图标。要将您的商品转换为亚马逊物流配送,请按照有关如何发布通过亚马逊物流配送的产品的说明进行操作。
● 【评分和反馈:】买家可通过评分和反馈功能评估卖家的总体绩效,从而帮助卖家在亚马逊商城建立声誉。不得发布侮辱性或不恰当的反馈,也不得包含交易合作伙伴的个人信息。这也包括不得对自己的账户发布评分或反馈。您可以请求买家提供反馈,但不可以利诱买家,使其提供或删除反馈
● 【评论:】评论对亚马逊商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买家可以在评论这一平台中,提供对商品/服务信息的反馈以及对商品/服务的体验(无论正面还是负面)。不得对存在经济利益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评论,包括评论您或竞争对手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此外,不得为评论提供补偿(包括免费或打折的商品)。禁止发出只征求正面评论或有偿的评论请求。不得要求买家修改或删除评论。
2. 滥用销售排名:畅销排名功能有助于买家评估商品的受欢迎程度。禁止任何试图操纵销售排名的行为。不得征求或故意接受虚假或欺诈性订单,其中包括不得下单购买自己的商品。不得向买家提供补偿以使其购买您的商品,或为了提升销售排名向买家提供优惠码。此外,不得在商品详情页面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和描述)中宣传关于该商品的畅销排名信息。

3. 滥用搜索和浏览:当买家使用亚马逊的搜索引擎和浏览结构时,他们希望找到相关且准确的结果。与商品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关键字和搜索词)必须符合优化商品信息以便搜索和浏览中提供的指南。禁止任何试图操纵搜索和浏览体验的行为。

4. 试图转移交易或买家:禁止任何试图规避已制定的亚马逊销售流程或将亚马逊用户转移到其他网站或销售流程的行为。具体地说,禁止使用任何广告、营销信息(特价优惠)或“购买号召”引导、提示或鼓励亚马逊用户离开亚马逊网站。方式包括使用电子邮件或者在任何卖家生成的确认电子邮件信息或任何商品/商品信息描述字段中包含超链接、URL 或网址。

5. 提供直接电子邮件地址:买家和卖家可以通过买家与卖家消息服务互相交流。

6. 进行不当的电子邮件通信:禁止主动向亚马逊买家发送电子邮件(必要时可进行有关订单配送及相关客户服务的电子邮件通信),禁止进行任何类型的与营销相关的电子邮件通信。

7. 正确处理买家电话号码: 亚马逊会向自行配送其订单的专业卖家提供使用买家电话号码的权限,以便他们能够符合承运人标签要求。如果您收到此买家信息,您需要遵守亚马逊的买家个人信息政策,我们的卖家协议中包含此政策。请查看相关政策以及下面的指南,确保您正确使用您买家的电话号码。
● 正确处理买家电话号码:
○ 打印在标签上以便符合承运人要求。
○ 处理完买家订单后,不得保留的任何买家电话号码。
○ 监控贵组织中所有有权限接触买家电话号码的人员,保护此数据安全是您的责任。
● 买家电话号码处理不当:
○ 不可使用买家电话号码联系买家。就买家订单联系买家时,只能通过买家与卖家消息进行沟通。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买家与卖家的消息沟通常见问题
○ 不可与外部团体分享买家电话号码。
○ 不可传递“买家与卖家消息”之外的任何类型的买家信息(含电话号码)。
8. 企业名称未经授权和不正确:企业名称(可在亚马逊上识别您的企业实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可准确识别您的身份;不会引起误解;您有权使用该名称(即名称中不得包含他人的商标,也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此外,您不得使用包含电子邮件后缀(例如 .com、.net、.biz 等)的企业名称。

9. 滥用亚马逊销售服务:如果您反复上传大量数据,或以其他方式过度或不合理地使用该服务,则亚马逊可自行限制或阻止您访问商品上传数据或被滥用的任何其他功能,直到您停止这种滥用行为为止。

10. 滥用亚马逊商城交易保障:禁止任何滥用亚马逊商城交易保障索赔流程的行为。收到亚马逊商城交易保障索赔的次数或总金额过多的卖家,有可能被终止销售权限。如果买家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他们可以联系卖家,让其酌情安排退款、退货或更换。如果亚马逊根据亚马逊商城交易保障条款向买家做出了赔偿,亚马逊有权向卖家寻求补偿。

11. 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的配送:通过亚马逊提供的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必须在向您提供订单确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配送。
12. 交易后篡改价格和设置过高的运费:禁止任何试图在交易完成后提高商品销售价格的行为。此外,卖家不得设置过高的订单配送费用。

13. 与实际的商品信息不匹配: 使用现有商品详情页面发布商品以供销售时,所选的商品详情页面必须在各个方面准确描述该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属性:制造商、版次、捆绑组合、版本、格式或播放器兼容性。卖家不得将其商品匹配到具有不同 ISBN、UPC、EAN 或其他外部编码的详情页面。卖家不得将其商品匹配到具有不同 ISBN、UPC、EAN 或其他外部编码的详情页面。

例外情况: 在符合以下标准的情况下,应将音频 CD 的俱乐部版本和 DVD 及蓝光光碟的租赁版本发布在 CD、DVD 或蓝光标准版本的详情页面上,即使两个版本的 UPC 不同:
● 俱乐部版次或租赁版次以“二手”状况发布;
● 两个版次的内容完全相同;并且
● 我们的目录中尚不存在包含该俱乐部版次或租赁版次的 UPC 的页面。使用商品信息备注指明商品是俱乐部版次。商品(CD、DVD、蓝光光碟)的格式必须完全相同。
● 使用商品信息备注指明商品是俱乐部版次还是租赁版次。
14. 创建重复的商品详情页面:禁止为已存在于亚马逊目录中的商品创建商品详情页面。

15. 创建单独的商品信息: 卖家不得为完全相同的同一商品创建另一条商品信息。

16. 预售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 卖家不得发布亚马逊指定为可预订的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或与该类商品相竞争。通过亚马逊提供的媒介类商品(图书、音乐、影视)必须在向您提供订单确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配送。
关于我们
亚马逊成立于1995年7月,总部在美国西雅图。2015年,亚马逊全球开店业务进入中国,旨在借助亚马逊全球资源,帮助中国卖家抓住跨境电商新机遇,发展出口业务,拓展全球市场,打造国际品牌。目前,亚马逊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印度、阿联酋、沙特和波兰等17大海外站点已面向中国卖家开放,吸引数十万中国卖家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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